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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呼吁依法公示怒江水电环评报告的公开信(欢迎签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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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网 来源:河网
日期:2005-08-25 总浏览: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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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呼吁依法公示怒江水电环评报告的公开信(欢迎签名支持)
提请依法公示怒江水电环评报告
(2005年8月25日)
自2003年以来,怒江水电开发的规划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这条遥远江河的命运牵动了无数人的心。有关怒江是否应该建坝、如何避免建坝带来的环境和社会影响的讨论,促进了中国大型建设项目决策机制的完善。据悉新的怒江水电开发规划已经经过规划和环保部门审查。我们认为,对于这样一个涉及当代和后代利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且潜在影响巨大的项目,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务院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向社会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公众充分知情并作出评议后方可做出决策。
2003年8月,怒江准备进行梯级水电开发的消息一经传出,首先引起了环保界的关注。怒江梯级开发将造成天然河流渠道化、水库化,而这条江是中国最后两条尚未在干流上建坝的生态河流之一,其所处地区生物多样性密集,是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这自然引发对其环境影响的忧虑;与此同时,这里山高谷深,耕地资源极端匮乏,一旦筑坝,数万移民的出路和起码的生活保障令人担忧;怒江州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2%,多种宗教和谐共处,形成了独特而丰富的民族文化,一旦大规模搬迁,文化多样性的损失将在所难免;同时,由于这里属于地震、滑坡和泥石流多发地带,众多高坝的建设也必然引发对建坝的安全性和经济合理性的疑虑。
怒江巨大的环境、科研和美学价值,以及水电开发潜在的严重环境和社会影响,随着众多媒体的报道而进入到人们的视野。这条原本并不知名的遥远江河的命运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人们希望能够了解更多的信息,希望在水电开发中避免重大的环境和社会影响。鉴于这项大型水电工程已经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且环保方面有不同意见,中央政府果断地在2004年2月暂停了这一工程。温家宝总理亲自批示,要求慎重研究,科学决策。之后开发商和相关部门被要求重新进行更加全面和详尽的环境影响评价。
怒江开发论证过程中,媒体充分报道,公众广泛参与,环保部门敢于承担压力,中央政府审慎负责,对此我们深表赞同,希望能够就此在中国水电开发和其他大型建设项目的决策中开启一个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新纪元。然而怒江工程叫停之后,有关怒江水电开发的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的文件和内容并未公之于众,公众完全无从了解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准备如何避免环境损害,如何安置移民,如何保证水库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在经过数月的沉默之后,才从零星的媒体报道中看到了第二轮怒江流域规划环评专家审查会于2004年11月13日在北京举行的消息。《南方周末》援引与会代表的陈述,称他是在会议召开前突然得到通知赶来北京的,在会上发放了由国电公司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和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作出的环评报告和其他一些相关资料,会议结束之后都被收走,因此他甚至不能回忆起这次会议的全称。
这种决策过程不符合重大决策要求公众参与的法律规定,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决策程序,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不符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倡导并正在认真实施的信息公开原则。2003年9月1日生效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同时“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SPAN>
2004年8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其中确定了两类建设项目和十类专项规划将实行环保公众听证。两类建设项目为: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或者其他污染,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小型建设项目。十类专项规划为: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很显然,怒江水电开发规划属于应当实行环保公众听证的规划之列。
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该法同时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稳私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政府信息,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在谈到如何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时,《纲要》明确提出要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同时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涉及全国或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合法性论证。
据悉新的怒江水电开发规划已经经过规划和环保部门审查。迄今为止,有关怒江水电开发的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的文件和内容仍未公之于众,公众仍然完全无从了解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准备如何避免环境损害,如何安置移民,如何保证水库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我们认为这样重大的决策绕过公众参与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作出的决策是缺乏民意基础的,难以经受住历史的检验。
我们恳请审批机关在作出决策之前,公布相关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因为知情权是一切公众参与的前提条件。在近期进行圆明园“防渗”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国家环保总局通过互联网对环境影响评价草案进行了全文公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我们认为怒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应该依照圆明园的先例,公布规划环评报告,其后让公众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对其进行公开评议。只有这样,才能符合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的要求,才能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实现水电开发规划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水电开发造成无可挽回的环境损失,保障移民的利益,保障国有资产的投资安全。
怒江水电开发并非个案,我们希望这一决策过程能够有助于建立起一套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以应对中国目前已呈现过热和无序的水电开发浪潮。2004年中国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亿千瓦,稳居世界第一位。而中国的水电部门计划到2020年将其增加到2.5亿千瓦。金沙江、岷江、大渡河、雅砻江、嘉陵江、乌江、红水河、澜沧江,每一条大江的干流上都完成了少则几级、多则二十几级的梯级开发规划。其中不乏高坝大库,不但在亚洲名列前茅,其中一些甚至能够跻身世界前列。在这些河流大大小小的支流上,也规划了大量的电站,总数达到300座以上。如此大规模快速度的水电开发建设,如果没有一个能够综合平衡各方面利益的适当程序,就很难避免对于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对当地群众利益的损害,不仅使中国的原生河流景观不复存在,而且很有可能在中国西南的山区产生严重的移民贫困,从而带来社会的不稳定。
今天的中国已经步入了市场经济时代,尽管水电开发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部分之一,但今天的水电开发基本上属于商业行为,我们不应再容忍某些团体和个人在投资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通过廉价甚至无偿占有公共资源和公共环境而牟取暴利,却将水坝危害造成的巨额成本统统外部化,让移民去承受,让社会去承受,让国家财政去承受,让子孙后代去承受。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国务院和发改委及各地政府都已经行动起来,整顿水电的无序开发。但要从根本上改变这样的现状,必须建立一套新的水电开发决策程序,让利益相关方能够有效地知情参与。在各利益相关方都获得了知情权、参与权的情况下,才能够开始在水电开发中对多种社会目标都给予适当地考虑,才有可能对利弊做出合理的权衡,才有可能对受到损害的利益群体和环境给予足够的补偿,才有可能真正认真地考虑替代方案。惟其如此,才能实现对江河资源的公平、公开、科学、理性、可持续地利用。这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
组织签名:
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自然之友
绿家园志愿者
中国青年报绿岛
北京天下溪教育咨询中心
野性中国工作室
全球环境研究所
北京地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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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
中国人类生态学会
上海绿根力量
绿色网络联盟
瀚海沙
香港地球之友
绿色和平
绿色北京
社区参与行动
北京市海淀林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动物救助分会
太平洋环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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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生态网络
四川省旅游地学研究会
绿色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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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绿色未来环境影视教育传播中心
西安环境小记者活动中心
中美少儿环境艺术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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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
淮河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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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绿色之友
河北绿色知音环保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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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色之友
无锡生态良性循环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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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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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红枫妇女中心
北京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
世界与中国研究所
北京绿色事业文化发展中心
北京市忆通律师所
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中心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
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
北京慧晨
北京地理学会
妇女传媒监测网络
中国红树林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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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灵山生态研究所
银川市妇女发展事业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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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希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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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名:
邹德慈(中国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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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文元(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组长/首席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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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俊奇(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
王 毅(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 研究员)
王安建(中国地质科学院全球矿产资源战略研究中心教授)
莽 萍(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
汪 松(中国科学院动物所 研究员)
唐克旺(中国水电水利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所主任/教授)
蒋高明(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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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晓(四川省旅游地学研究会 秘书长)
徐风翔(北京灵山生态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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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劲(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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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秀玉(著名出版人,原三联书店总经理、总编辑)
李特特(中国扶贫基金会终身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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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广仁(中央音乐学院 教授)
杨 斌(北京中天化投资顾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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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 雪(北京天下溪教育咨询中心)
孟祥和(雄财投资集团)
王永江(雄财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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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辉(《中国发展简报》)
张吕萍(北京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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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艳霞(黑龙江苏萌园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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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芝(香港岭南大学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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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锦华(北京大学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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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鸿陵(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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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琼(NPO信息咨询中心)
刘舒慧(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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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建立(襄樊环保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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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永晨(记者 绿家园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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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组织签名支持:
北京绿十字
绿满江淮
绿驼铃
云南大学唤青社
北京东珍纳兰文化传播中心
香港可持续发展公民议会
成都永陵博物馆
绿色珠江公益网
厦门绿拾字
江苏环境网
GreenSOS绿色学生组织网
湖北孝感学院绿色协会
长垣县绿色未来环境保护协会
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
辽宁环保志愿者协会
西安大学生绿色营
温州绿协
河南省农业对外商务协会
绿眼睛环境中心
中国民族经济对外合作促进怀
武汉绿色之声沙龙
重庆市万州社区文化促进会
绿色大学生论坛
网络个人签名支持:
李育成(国际河网中国项目顾问)
谭彦筠(墨尔本大学环境学在读硕士)
李 乐(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熊俊玲(京东方科技集团)
杨 琴(世界自然基金会)
彭微风(广州木棉花开志愿者行动网络总协调人)
胡 佳(北京爱源信息咨询中心)
崔萌萌(中欧大学/原北京地球村草根之声编辑)
张先锋(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王亚民(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时意专(《生物多样性》编辑部)
庞 松(奥博佳公共关系咨询公司)
蒲以康(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教授)
陈 湄(中银国际)
贾西津(清华NGO研究所副所长)
叶海霞(中山大学学生)
朱 明(《21世纪商业评论》编辑)
段 斌(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任 平(自然之友会员/清华大学 )
赵 中(绿驼铃常务委员)
林 俅(清华大学MBA)
王 真(林帝进出口有限公司)
慕毅飞(浙江省温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汤杰琴(北京师范大学)
郭 敏(云南信息报记者)
谢小亮(中国青年报记者)
高 鸽(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科研处处级调研员)
李立立(军事医学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许鹤龄(北京科恩百奥生物技术公司研发人员)
曾建林(深圳飞尚集团投资部)
朱艳(北京工商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
叶翠屏(广东省中山市南区环保所职员)
邹
蓝(经济学家/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粤港澳校友会常务理事/自然之友会员)
叶兰娣(北京师范大学农民之子)
陶永平(云南大学唤青社副会长)
钟 敏(上海绿根力量助理项目统筹)
付 涛(北京公旻汇咨询中心)
王
培(世界农场动物福利协会CIWF中国区代表/环境与动物伦理研究小组协调员)
常 瑞(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之友会员)
李朝霞(墨尔本大学教育学硕士)
张甜甜(杭州市余杭供电局科员)
郑 建(西安大学生绿色营理事)
王道光(所属单位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环学院03级本科生/绿缘根与芽秘书长)
赵慧芳(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
丁冬冬(厦门大学绿野协会理事)
刘 旭(德国六佳太阳能)
叶 榄(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自然之友会员)
程 娟(云南路桥二公司技术人员)
罗小雨(南京绿石执行委员/南京林业大学)
杨益新(顺特电气有限公司)
罗 骏(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学生)
谢晓春(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
曲
勇(甘肃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分公司庆阳路营业中心文员)
许纪霖(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孔德麟(上海中国血友之家副会长)
陈国辉(浙江省普陀中学特级教师)
吴 敏(北京思拓者教育信息咨询中心总干事)
李 戬(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
牛晓榕(北京亚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韩兴国(中国科学院生物研究所所长)
唐 伟(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杜万平(暨南大学法学院讲师/环境资源法学博士)
武晓莹(厦门是湖里中学生物一级教师)
艾智斌(万利达集团厦门技术中心项目管理部经理)
魏莹莹(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分公司(华南办事处)文秘)
王春光(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罗向莉(艺龙旅行网成都分公司)
孙 巍(可持续发展领导力项目学员)
汉 涛(健康环境公众教育促进会总干事)
余剑锋(重庆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重庆市环保志愿者/"未来家园"环保组织(未注册)发起人)
谭红波(中央民族大学学生)
周理想(安徽省芜湖市弋矶山医院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
沈剑平(中银国际)
尹 航(云南大学唤青社副会长)
王 敏(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
李雄辉(云南大学唤青社会员)
林 刚(清华大学环境系博士毕业)
李 丹(北京东珍纳兰文化传播中心主任)
王丽中(志愿者)
钟秀安(金吉列企业集团)
郜璐莉(自由职业)
陈继群(曾经草原网站)
木 兰(加拿大[三峡探索]中文编辑)
周 雁(绿根力量)
王天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义务环保协会)
刘美珍(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吴汉红(华东师范大学学生)
张菁莉(南方航空公司)
潘文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
崔海亭(北京大学环境学院)
龙 飞(西南财经大学电子商务学院)
林 焘(北京理工大学学生)
燕照琦(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2001届西安大学生绿色营)
陈理坚(自然之友会员)
赵建友(甘肃濒危动物研究中心兽医师)
吴力田(光明日报记者)
李 璟(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学生)
闻 佳(四川大学法学院学生)
陈 宏(北京宝洁技术有限公司职员)
陈立伟(自然之友会员)
朱海英(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张亦弛(南京林业大学牧青环保协会的会长)
卢丹丹(自然之友的会员久鼎中视广告公司)
樊戈然(北京环保志愿者)
曲 飙(中原油田)
杨 洋(智行基金会)
姚 遥(北京自由职业者)
刘巧艳(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
程 亮(待业中)
刘富强(中科院植物所生态中心)
帕提古丽(四川蜀光社区发展咨询服务中心项目协调员)
张 亚(求是杂志社《小康》月刊)
金 忠(是深圳外来工协会的会员)
石 毅(京华时报社记者)
王锦辉(绿根力量)
贾孟云(北京国永公司)
黄会莹(暂时失业)
罗 易(自然之友会员/工程师)
高小贤(陕西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秘书长)
黄顺江(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魏家明(北京方舟科技公司工程师)
金 娜(中国音乐学院在读硕士)
田丽萍(《黄河黄土黄种人》杂志社首席编辑)
曾穷石(成都永陵博物馆)
王华礼(东莞绿色珠江网)
汪 澎(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咨询师)
薛勇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学生)
张 宁(北京林业大学 研究生)
秦天宝(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法学博士讲师)
王
培(世界农场动物福利协会中国区代表/环境与动物伦理研究小组协调官)
马天南(福建农林大学成教院兼职教授/厦门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
常竹青(北京梁漱溟乡村建设中心项目管理干事)
蒋育红(绿色学生组织网秘书长)
钱 易(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
丘丽君(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孙 梅(云南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工人)
孙梦曦(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
赵雅卓(是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生)
胡修己(北京林业大学学生)
刘欣琰(北京天下溪教育研究所)
周 宇(北京天下溪教育研究所)
冯永锋(光明日报科技部记者)
苏雨桐(自然之友保护地项目部志愿者)
徐惠娟(环保志愿者)
何 莉(国际乡村建设学院)
田惠萍(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
周海翔(沈阳理工大学、辽宁环保志愿者协会副会长)
赵志彬(西安大学绿色营)
张良好(温州绿协)
李 健(自然之友)
贾文瑾(新疆自然保育基金)
张力越(河南省农业对外商务协会)
窦丽丽(《绿叶》杂志社)
严江宁(北京大学)
方明和(绿眼睛环境中心)
杨和中(中国民族经济对外合作促进会)
林 谷(新华社中国特稿社)
李君晖(自然之友)
徐大鹏(自然之友武汉小组 武汉“绿色之声”沙龙)
李保军(广东深圳)
沈孝辉(自然之友)
陆 伟(重庆市万州社区文化促进会)
程 芸(新疆自然保育基金)
杨大斌(自然之友)
戢彦泓(埃森哲公司咨询顾问)
廖晓义(北京地球村)
申小莉(北京大学学生)
张 辉(教育部社科中心研究人员)
周俊旭(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局)
周 静(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语系研究生)
晏银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杨红林(自然之友会员/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高级系统分析师)
范 悦(劢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行政主任)
晁 罡(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聂丽霞(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项目经理)
洪晓坤(湖北孝感学院绿色协会负责人)
陈 稳(《21世纪商业评论》)
谭中喜(西南林学院学生)
李 刚(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
黄 涛(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的学生)
段秋骏(云南大学唤青社)
彭莎莎(山东滨州艺术学校教师)
余 奕(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学生)
李飞宙(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国际认证服务部认证主任)
宋克明(长垣县环保协会会长)
袁志彬(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博士)
蒲开蕴(自然之友会员)
赵
军(大庆油田物业集团物业公司龙庆分公司明悦管理处主任)
王若男(志愿者)
李 坚(国家图书馆馆员)
曹文娟(云南大学学生)
蒲文忠(北京自由撰稿人)
刘子鋆(北京工商大学学生)
钱 晨(意大利比邻德立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法律咨询)
陈 珉(华东师范大学)
陈白帆(广州日报记者)
马伟茗(北京大学)
康贵林(自然之友会员)
贾志远(河北省邯郸市北方学校学生)
刘姗姗(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研究所学生)
孙 倩(新闻出版总署)
戴 琳(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的博士)
王 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
谢 静(南京文枢中学教师)
陈志君(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系学生)
杨 凯(中国煤炭报编辑/记者)
邵 辉(用友软件(武汉))
刘鸿亮(中国工程院院士)
李文华(中国工程院院士)
马 中(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杨 帆(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
赵 坚(北方交大博士生导师)
徐 刚(作家)
胡小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朱
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研究生/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志愿者)
刘启示(深圳龙华富士康科技集团扬信产品事业处行政管理部环境安全课工业安全专员)
许可祝(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副主任)
匡 婕(自然之友会员/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曹钦英(自然之友会员/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彭国东(湖南湘乡市高级中学教师)
黎 佳(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环境管理硕士)
李云帆(北师大第二附属中学学生)
曹文强(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森林水文学博士生)
王景顺(北京林业大学)
王 剑(中国农业大学学生)
张 骏(江苏科技大学学生)
杨宇海(自然之友会员/太原北机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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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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